乙方:
甲方現委托 (以下簡稱乙方)承擔監控系統工程。為明確甲、乙雙方的權利、義務和經濟責任,本著平等互利、等價有償的原則,經過認真協商達成本協議。
一、工程概況
1、工程名稱: 系統
2、工程地點:
3、工程內容: 監控系統安裝調試
4、合同簽訂地:
二、雙方的責任和義務
1、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工程圖紙、樓層施工用電、用水;并提供施工現場專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倉庫,以保證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。并承擔以下義務:
○1按時對工程、施工及工程進度實施監控和驗收。
○2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。
2、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,在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前提下,完成設備的集成和安裝調試工作。
三、工程的時間和進度
1、工期為自開工之日起至驗收完畢,共 日。
2、如遇下列情況,乙方可順延工期:
(1) 施工現場電源未接通,或障礙物未清除,影響施工;
(2) 因甲方簽約時未曾說明的施工限制而影響進度;
(3) 甲方對雙方簽約認可的設計、配置提出改動而影響工程進度;
(4) 在安裝調試中停電 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 天以上;
(5) 因甲方決策不及時而影響工程進度;
(6) 因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有關款項而影響工程進度;
(7) 因不可抗力而延誤工期。
3、工程中甲方對監控點進行增減,則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系單。
4、在實際施工過程中,根據具體情況,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。
四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
如因戰爭、嚴重火災、水災、臺風、地震和其他經甲乙雙方認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,導致工期延誤,則工期順延。在工程無法完成的情況下,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解決方法。
五、工程及工程量的變更
1、由于甲方原因,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項目,必須向乙方出具工程聯系單,確認修改詳細清單、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。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聯系單,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。
2、由于乙方因設備停產、施工現場條件限制等原因對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項目,必須向甲方出具工程聯系單,確認修改詳細清單、工程量的變更和變更金額等事項。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聯系單,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設計方案施工。
六、工程驗收
1、甲方有權要求驗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設備,乙方應協助甲方的驗收。
2、甲方按附件(監控系統工程預算清單)的設備配置驗收乙方提供的設備,整體工程驗收遵從附件(監控系統工程預算清單)商定之標準。
3、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統安裝調試完畢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內完成系統的驗收。在此期間內,如甲方沒有異議,應即時簽署工程驗收合格證書,如甲方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,也未簽署驗收合格證書,則視為驗收合格;如甲方提出書面異議,甲乙雙方應在 日內達成處理意見。
4、甲方收到乙方驗收工程通知之日起 日內不驗收,視為驗收合格。
5、有關驗收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。
6、工程驗收合格后,由雙方人員簽字,甲方方可使用。
七、工程質量與售后服務
1、工程的設計、設備供應、施工及工程質量遵從雙方共同商定之標準。
2、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操作和維護人員安排一次集中培訓,幫助他們學會系統的操作和日常維護。
3、乙方對工程實行 年保修,負責更換或/和修復有質量問題的設備,但不承擔因天災、人為操作及其他非產品工程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設備損壞責任。對保修期后的系統故障或損害,公司提供有償維修服務,并在設備修理期間盡量為客戶提供暫用替換設備,以減少甲方系統的停運時間。
4、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,向甲方提供所有設備之安裝及操作手冊一套。
八、工程造價
監控設備金額為: 元(人民幣: )
樓宇對講系統金額為: 元(人民幣: )
安裝調試費金額為: 元(人民幣: )
工程總造價為: 元(人民幣: )
九、工程付款方式
1、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貳 日內,甲方支付乙方工程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,作為定金及購置相關工具和設備。
2、工程施工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最晚至 日,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全部工程款項。
十、違約責任
1、甲乙雙方若一方發生違約情況,則違約方應按國家經濟合同法有關條款對另一方進行賠償。
2、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,由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。
3、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九按工程進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,甲方須另加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/每天的逾期違約金作為乙方的補償;乙方并有權利暫停工程的施工,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程款和逾期違約金后恢復施工,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責任。甲方已付金額不足乙方所供設備款時,乙方有權收回所供設備,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。
4、在甲乙雙方不能就造價變更及其付款方式達成一致協議的情況下,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更改設計或設備配置的要求。
5、工程中途停建、緩建,甲方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,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、停工、窩工、倒運、人員設備調遷、設備材料積壓的實際損失。
6、工程未經驗收,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有關設備,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,由甲方承擔責任。
十一、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
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。如協商不能解決,可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。
十二、合同附件(監控系統工程預算清單)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同樣具備法律效力。
十三、合同附則
1、本合同一式 份,甲乙雙方各執 份。
2、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;工程驗收合格,結清全部工程款后終止。
3、本合同簽訂后,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,沖突之處以最后簽署生效之協議為準。
4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。
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條款,并簽字確認如下:
甲 方: 乙 方:
代表人: 代表人:
聯系電話: 聯系電話:
簽訂時間: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: 年 月 日